9月18日,县委编委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县委书记、编委主任李晓峰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编委副主任王丽,县委副书记、古郊乡党委书记、编委副主任常阳,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张爱国,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王爱萍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朱文德,副县长苏红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事宜、关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归口管理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事宜和关于调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职数事宜。
李晓峰指出,党政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是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要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强化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和职能配置。各涉改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实现工作融合、人心融合、力量融合,更好地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要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党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协同高效。要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县委编办要突出服务定位,强化保障作用,在坚守机构编制限额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盘活编制、统筹保障、动态调整的新路径,确保党委政府有需要、机构编制跟得上。要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要求,加强统筹研判,持续深入挖潜,着力解决“有编不用”和“无编可用”并存问题,进一步做大编制“蓄水池”,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作用。要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纪律。机构编制纪律是党的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按制度规范办事,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常态化跟踪“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从严查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机构编制违规行为,严守纪律规矩的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