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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陵川县8.28道路交通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1    作者:   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2025年8月28日10时33分,陈路兵驾驶晋DS9435号重型自卸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陵川县县城文峰街与平安南路交叉口路段右转弯时,与徐有生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后座带其孙女宋茗萱)碰撞并碾压,造成宋茗萱当场死亡、徐有生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县交管大队通过现场勘察、问询取证、调阅资料、调取视频,对“8·28”事故进行了调查。依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办法的通知》(晋应急发〔2025〕254号),该事故符合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即该事故属于非生产经营性活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现对陵川县8.28道路交通事故予以统计核销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的统计核销情况有异议或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陵川县应急管理局如实反映,书面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受理电话:0356-6209168、0356-620910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