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8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县开展2025年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失败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一)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为3年。
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在所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请提前进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流程为:由本人向村委(社区)提出申请,经村委(社区)核查信息,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县人社局审核确认。
所需资料:
1.《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3.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缴费地需为陵川县)。
(二)创业失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为1年。
所需资料:
1.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注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3.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正常经营1年的流水及供货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为2年。
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3.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贴对象只能以其中一项身份进行认定且不得重复申领。
二、补贴数额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
三、补贴项目及标准
补贴内容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超额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保险费的2/3。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12月10日
申报地点:陵川县政府一楼111室创业就业股
联系电话:0356—6208311
五、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保险补贴:
1. 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
2.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 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4. 其他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其他情况。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