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陵川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召开陵川县污水处理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第二号)

发布日期:2025-06-27    作者:   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发布陵川县污水处理费定价听证会2号公告: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15日上午9:00

  地点:陵川县发改局3楼会议室

  二、价格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财政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鉴于当时供水价格较高、污水处理管网铺设不完善等客观情况,当时决定堑不开征污水处理费。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接续实施了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东北片区污水管网铺设工程、西南片区污水管网铺设工程、户厕改造等一系列惠民工程,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幅度提升,已经初步具备污水处理费开征条件。经多部门综合研判,决定开征污水处理费。

(二)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成本监审相关规定,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收入、职工人数及薪酬、直接材料费、动力费、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监测检验费、其他制造费用、污水处置成本、期间费用、价内税金、其他收益等进行了审核。经审核,2022-2024陵川中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上报总成本分别为:666.87万元、683.05万784.03万元核定成本分别为581.54万元、652.23万元、658.26万元,三年处理量分别为145万方、152.16万方、199.83万方。三年平均处理成本=3.78元/方

   (三)征收范围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四)征收标准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0.85元/方,非居民用水1.2方。

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免征污水处理费。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0.95/方,非居民用水1.4方。

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免征污水处理费。

(五)征收方式

由县住建局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征收水费时一并征收。县住建局在委托征收时,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以居民阶梯水价每人每月3方用水量为基础测算,一个4口之家,年用水量为144方,需相应增加122.4元支出。

   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代表:

     秦俊义   杨肖剑石红梅   

侯亚庭   杨增辉   李志昌   张少云秦俊锋

  2、党代表

       人大代表: 宋晓勇

       政协委员:  娄文娟

   3、专家代表 张健民

   4、经营者代表:张剑龙   王亚平

5、相关部门代表:

 赵国亮   李晋锋   路志玲

听证人

   李赛铁  段永革   赵向东

   )成本监审人

    段永革   赵向东

   、注意事项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务必准时进入会场遵守听证会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履行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陵川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562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