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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教育局、陵川县文旅局、陵川县卫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作者:   来源:陵川县大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2023年寒假是疫情防控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假期,随着各类公共场所的全面开放,接受校外培训的学生也会有所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加强社会面监督,切实巩固全县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全力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培训机构以下培训行为予以监督举报。并主动抵制、拒绝参加不受法律保护的无证无照的非法培训机构。

一、培训项目、收费价格、培训时间、教师信息、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没有进行公示的;

二、没有在培训资金监管平台上缴费的;

三、收费超过60课时或者3个月的;

四、没有签订全国统一培训合同的;

五、开展与批准项目不一致的隐形变异培训的;

六、发放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诱导学生参加培训的;

七、在职教师参与培训的;

八、与群众有培训争议的;

九、无证无照非法开展培训的;

十、培训场所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

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培训、科技类培训:陵川县教育局6209459、6202755、6209454。

文化艺术类培训: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15735671210。

体 育 类 培 训:陵川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6208375。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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