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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气象局关于加强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作者:   来源:陵川县大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当前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期,为切实做好2022年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雷电防护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保障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加强2022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检测单位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有关企事业单位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防雷安全隐患,主动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并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杜绝责任性雷击事故发生。雷电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应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检测合同、检测报告以及收款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应保持一致,严禁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等级从事防雷装置检测,严禁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严禁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规定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并向受检测单位提供规范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保证服务质量。

五、监管部门

陵川县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更新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对象、监管活动、监管进度等相关信息。

检测违法违规举报电话:0356-6202960


陵川县气象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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