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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镇城北喇叭口-营里、喇叭口-大会段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5    作者:   来源:陵川县大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陵川县崇文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崇文镇城北喇叭口-营里、喇叭口-大会段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组织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崇文镇城北喇叭口-营里、喇叭口-大会段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1.2项目编号:HCJC-202205048

1.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1.4工期: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采购内容:崇文镇城北喇叭口-营里、喇叭口-大会段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5日至2022年0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谈判文件须提交以下原件(查看)及复印件资料1套(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页。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陵川县崇文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陵川县崇文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晋城市白水西街方程国际809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56-888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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