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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作者:   来源:陵川县大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经过实地核查,现就全县范围内认定的历史遗留矿山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附件:陵川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xls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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