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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9    作者:   来源:太行日报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近日,我省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决定,从9月下旬到12月31日在全省实施以“扬帆筑梦,就创未来”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推进行动主要举措有7项政策惠及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一是加强实名制管理服务高校毕业生。我省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将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清单。我省将畅通线上线下各类登记服务渠道,公开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开设本地求职热线。做好调查摸排,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对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将在实名信息交接中,同步交接其帮扶台账,记录就业意向、求职区域、存在困难等情况,做到就业服务不断线。

二是加快岗位落实。加大事业单位尤其是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空缺岗位内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力度。对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和科研助理岗位等招录(聘)进度。

加快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各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

三是扶持创业创新。推进创业培训广覆盖,提升培训针对性。倾斜创业服务资源,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提供“一条龙”服务。政府投资的创业服务载体,提供至少15%的免费经营场所,支持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鼓励创业园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的,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提供不断线服务。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持续精准服务,发放政策服务清单,完善信息精准推送机制,通过短消息、微信群等,向毕业生推送符合其就业需求的针对性岗位。我省将常态化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在相关网站开设毕业生招聘专区专栏,创新“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设立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一站式”办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性住房安置或补贴。

五是提升就业能力。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和大规模、高质量职业培训,将有意愿的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行业特色,积极确定一批就业见习岗位,把有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组织到就业见习活动中。

六是加大困难帮扶。对于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社区岗位招聘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可运用公益性岗位进行临时性安置,或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离校后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可按规定延后还款期限。

七是保护就业权益。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维权渠道,依法保护新入职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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