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积极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乡镇、本行业贯彻落实方案,主要领导全年至少讲一堂安全生产课。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专家学者专题讲座、一线工作者上讲台等多种宣讲形式,组织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并完善乡镇主要领导年度考核述职工作制度和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建立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书面述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度,分析研判主动解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综合运用督查检查、考核考评、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督促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我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办法;绘制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张表”,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相关行业部门及责任人员,确保精准化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会商研判,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着力化解行业领域内的重大风险,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将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进行更新,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公示,做到日常照牌监管,失职照牌追责。
(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完善企业检查清单、隐患整改清单、高风险作业审批清单、跟踪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等“五个清单”,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有效惩戒失信行为,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深化源头治理,严格风险管控
(一)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产业园区、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
(二)强化风险防控。推动高危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自主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危害辨识,对风险按危害程度分级,严格落实监测、监控、预警等管控措施,建立并落实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
(三)强化隐患治理。推动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及其排查整改情况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跟踪督办制度。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对不按规定整改重大隐患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进专项行动,实施系统治理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制度措施、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采取召开现场推进会、跟踪督办和专项督查等措施集中攻坚,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煤矿:严格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煤矿分级分类监察监管办法和煤矿矿长安全考核记分制度等制度措施;实现煤矿安全“体检”全覆盖,持续深化治瓦斯、防水害和控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减量重组煤矿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非煤矿山: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专项整治、边坡治理及辅助运输管理,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
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评估和达标认定工作,有效管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开展涉及剧毒、易燃易爆等特别管控危化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行动,凡未实现或未投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停车)、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一律停产整顿;在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推行安全责任险、风险分析、“体检”服务等。
冶金工贸:突出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等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煤气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推动冶金工贸八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道路运输:以“两客一危”、网约车、临时包车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对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持续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转包分包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责任;严格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高危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防范坍塌和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消防:强化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物流仓储等场所、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文旅场所、“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危险废物: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的容器、包装物、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偷存或违法违规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涉爆粉尘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深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城市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尤其是20年以上的老旧压力管道和高后果区油气管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专项整治。
市政公用:开展燃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沟、池、井等有限空间以及生产运行设施、设备、构筑物、供电设备的风险排查治理。
水利、教育、旅游、民爆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二)深入推进“零事故”单位创建。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制定农村、社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加强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基础管理,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全方位、深层次融入全科网格管理体系,在创新管理、发现问题、夯实基础、提升本质安全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三)深入推进“反三违”专项整治。在煤矿、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反三违”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生产经营单位要探索建立“反三违”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惩戒措施,广泛宣传教育,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一)强化队伍建设。推动乡镇党政领导、应急管理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农民工、轮岗工、见习工等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先对乡镇分管领导、县级各专项指挥部副指挥长等开展专题培训,确保人岗相适。制定出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对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一轮全覆盖大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培考秩序。加快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化建设,通过调整补充、竞争上岗等方式,优化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素质;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1周的轮训。
(二)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类制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依据、整改要求及保障措施,推进标准化执法。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惩处与司法惩处的衔接,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加强执法保障。提高安全监管装备保障能力,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监管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个人防护等装备人手一套,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专家”执法,提高执法质量效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安全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安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力度。
五、加强灾害防治,提升防灾能力
(一)抓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扎实组织开展好全国第一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建立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定期调度、会商研判等各项制度,强化自然灾害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
(二)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按照国家《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晋城市《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通知》,加快推进九项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提升全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三)突出重点灾种防范。
森林防火: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加强火源管控,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措施,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全力做好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
水旱灾害:加强对防洪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落实群策群防措施,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要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组织受到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及早撤离危险区域。
气象灾害: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气象灾害风险管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六、强化基础保障,促进本质安全
(一)强化规划和科技保障。认真编制并实施《陵川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方面的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推广利用物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等,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和消防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和机器人应用,全面推动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在化工企业继续推进连锁切断装置改造升级;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继续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全部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实现对驾驶人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
(二)强化人才技术保障。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专家队伍,组织开展专家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数量和质量要满足各级各行业安全监管、防灾减灾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三)强化基础保障。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正常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四)强化宣教保障。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常态化。将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和规范网络在线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七、完善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水平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统分结合的指挥体系、边界明晰的责任体系、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配套齐全的法制体系、规范有序的标准体系等“五大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完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会商研判等“十项机制”,逐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煤矿、危化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等各项信息化建设任务,加快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提升应急响应、指挥决策、救援协调和资源调拨等信息化支撑能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以煤矿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陵川消防大队为突击力量,以全县民兵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形成编组相对独立、任务各有侧重、行动相互支援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教育训练力度,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做到一专多能,全力建设纪律严明、铁令如山的过硬队伍。要优化专业队伍布局,积极推进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三)加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抢险救援救灾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加强事故和自然灾害情况报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实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差异化、互补性储备,提升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全县救灾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应急物资装备差异化、互补性储备,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的征用、租赁和补偿机制。建立应急物资调运与配送机制,确保第一时间能够把专业力量和应急物资投放到灾区、事故现场,保障救灾行动的高效开展。
八、严格巡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一)加强巡查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巡查考核,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本质安全。要采取通报、主流媒体公告等形式公开巡查考核结果,并把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严肃追究问责。对领导干部安全履职不到位、阻挠干扰安全执法工作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取消标准化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快查快处,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