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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4    作者:   来源:县政府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陵政办发〔2019〕49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有关规定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有关省、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覆盖,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在做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利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范围内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并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从即日起长期坚持,切实巩固禁烧成果。

(二)根据全县农作物种类、耕地类型、种植面积及秸秆产量,分类制定利用方案,全面抓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及步骤

2019年度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工作,从2019年9月10日开始至2020年5月5日结束,为期8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9月10日至9月25日)

1.成立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印发《陵川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会议,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单位禁烧及综合利用任务和要求,统一安排部署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2.各乡镇召开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动员会,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有关部门协调安排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将禁烧及综合利用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并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和组织筹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4月25日

1.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18时前向县禁烧办汇报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2.各督查组对分包乡镇的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加大对禁烧及综合利用重点区域的督查力度,并于每天18时前,以纸质、电子邮件或微信等形式将《陵川县2019年度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督查情况日报表》报县禁烧办。

3.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县禁烧办和乡镇禁烧办值班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4.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力度,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题、播放滚动字幕等形式及时报道禁烧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有效落实。

5.县禁烧办及时汇总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情况,编发《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简报》等,报送至县领导和市、县相关部门。

6.县纪委监委依据有关规定,对出现焚烧秸秆问题的部门、乡镇及其责任人和督查不力的督查组成员实施问责。

(三)总结阶段20204月26日至5月5日)

1.各乡镇全面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禁烧办。

2.县禁烧办全面总结本年度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报县领导和有关部门。

3.通报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乡镇进行表扬,对问题较多的部门、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由县农机局牵头,以西河底、附城、礼义、杨村、潞城等中西部乡镇为核心,合理划定秸秆粉碎还田区域,做好农机具统一调配,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推广应用,切实上足机械,开足马力,全面推进秸秆粉碎还田工作,不断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培肥地力目的。

(二)积极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以乡镇为区域,以行政村为单元,积极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利用上冻前有利时间,在中东部冷凉区大力推广二元双覆盖技术,对秸秆实行整秆沟埋;在西部温暖区大力推广农作物整秆半覆盖技术,做好整秆覆盖工作,进一步提高农田蓄水保墒能力和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节支增产。

(三)持续抓好秸秆饲料化利用。由县畜牧局牵头,结合秸秆饲料加工转化试点建设,做好草食牲畜存栏登记摸底,积极发动规模养殖户加快饲草收集,通过黄储、微储、打包、直接利用等方式,促进秸秆饲料化转化,并科学合理设置秸秆集中堆放点,确保防火安全。

(四)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转化。由县农机局牵头,以平城、杨村、礼义等乡镇为中心区域,依托我县惠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秸秆转化利用企业,开展秸秆收购、储运、加工等工作,满足自身生产需求。同时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将秸秆销售给企业,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

(五)科学做好秸秆堆沤处理。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以东部山区地块和中西部小地块为主,推广秸秆堆沤腐熟技术,科学指导农民实施秸秆堆沤处理。各乡镇要结合护林防火工作,对交通不便、地块较小、土层较薄,不具备粉碎还田、秸秆覆盖、饲草收集利用条件的地块,组织各村实行秸秆堆沤处理,做到“能还则还、能收则收、能堆沤则堆沤”,确保11月底秸秆全部得到转化利用。严禁农户将农作物秸秆抛置在河道、沟渠和水库塘坝之中,造成河库污染和度汛隐患;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在沿山、沿路,形成森林防火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禁烧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作,确保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县禁烧办主要加强对全县秸秆焚烧和露天焚烧的监督管理,强化秸秆、农作物废弃物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会同农机、畜牧等部门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以疏促堵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县公安局对露天焚烧秸秆,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依法予以处罚;县城管执法队负责将露天焚烧管控纳入县城综合管理体系,严肃查处县城建成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

(三)营造禁烧氛围。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各乡镇要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张贴通告、标语横幅、电视滚动字幕提醒、发送手机短信、宣传车巡回宣讲、广播告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在9月25日前将《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秸秆禁烧的通告》张贴到各村,将《秸秆禁烧倡议书》发放到每个农村党员干部手中,督促各村与每个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每个秸秆禁烧重点村必须至少设置一条宣传标语或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在重点禁烧时段(秋收后和春播前),重点村每日早、午、晚都要广播提醒严禁焚烧秸秆多渠道、多途径,将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每个农村党员干部、到每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到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督查巡查。强化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组)包户的网格化管理,构建县级督查组、乡级巡查组和村级巡逻队相结合的督查体系。禁烧重点时段,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入田间地头,全天候督导巡查,关键时期全民动员、全体动员,昼夜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处置秸秆焚烧行为。同时,以村为单位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应急处置设备,每个应急分队3-5人,由乡镇指定负责人统一负责,统一调配,对辖区内发生的火情及时处置。对故意纵火焚烧秸秆、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安定的人员,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及时核实查处每一起秸秆焚烧事件,形成强大的禁烧威慑力。

(五)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秸秆禁烧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特别是加大“第一把火”的查处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改正,并可处以每起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不听劝阻防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由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以强有力的高压态势,推进禁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六)推进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积极贯彻落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会同农机、畜牧等部门,加大力度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率,明确当前以秸秆还田为秸秆综合利用主要途径,农机部门要全力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畜牧部门要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大力宣传并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农机农艺措施相结合、连续实施秸秆还田增产增收典型示范效应,积极倡议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垂范实施秸秆还田,通过典型推动、效益吸引,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中,逐渐将秸秆还田变成自觉行动,逐步养成“让烧也舍不得烧”的良好习惯,多措并举,以用促禁,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附件:1.陵川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名单

2.陵川县2019年度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督查情况日

报表

          3.陵川县农作物种植面积及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陵川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

   

 

为全面抓好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赵永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秦永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国斌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秦艳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鲍永庆    县发改局局长

张陵芳    县财政局局长

开先成    县公安局政委

马喜平    县水务局局长

王海军    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局长

赵天和    县林业局局长

魏学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佩军    县畜牧局局长

郭俊锋    县农开局局长

     县农机局局长

赵建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虎胜    县气象局局长

申开明    崇文镇政府镇长

秦晋亚    礼义镇政府镇长

毕东风    附城镇政府镇长

     平城镇政府镇长

何丽萍    西河底镇政府镇长

赵国锋    杨村镇政府镇长

史国庆    秦家庄乡政府乡长

常明吉    潞城镇政府镇长

王鹏霄    夺火乡政府乡长

     马圪当乡政府乡长

秦晓勇    古郊乡政府乡长

李中华    六泉乡政府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董国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日常工作。

成立1个机动巡查组,由县禁烧办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对全县秸秆禁烧情况进行机动巡查督导。

成立5个分包乡镇督查组,负责对所分包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具体组成方式为:由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农机局各抽调3名人员(含司机1人)组成,各配备专车1辆,抽调人员由各单位自定,组长由一名副科级领导担任。

第一督查组: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督查乡镇:崇文镇、潞城镇、马圪当乡

第二督查组:由县林业局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督查乡镇:附城镇、西河底镇、夺火乡

第三督查组:由县水务局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督查乡镇:平城镇、六泉乡

第四督查组:由县畜牧局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督查乡镇:秦家庄乡、古郊乡

第五督查组:由农机局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督查乡镇:礼义镇、杨村镇

 

 

 

 

 

 

 

 

 

 


附件2

 

陵川县2019年度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督查情况日报表       督查组)

 

督查情况

秸秆禁烧及处置情况

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亩)

督查乡镇

督查村

发现火点(冒烟点)情况

处置情况

乡镇名

村名及火点数

现场

扑灭

通报

乡镇

其它

 

 

 

 

 

 

 

 

 

 

 

 

 

 

 

 

 

 

 

 

 

 

 

 

 

 

 

 

 

 

 

 

 

 

 

 

 

 

 

 

 

 

 

 

 

 

 

 

 

督查时间:

督查组人员签字:


附件3

陵川县农作物种植面积及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解表

乡  镇

总种植面积

(亩)

玉米面积

(亩)

其它面积

(亩)

综合利用面积

(亩)

崇  文

48031.08

37607.5

10423.58

43227.97

礼  义

42717.12

36339

6378.12

38445.41

附  城

49454.52

42537

6917.52

44509.07

平  城

25567

18095.4

7471.6

23010.30

西河底

38446.79

28199.8

10246.99

34602.11

杨  村

27267.14

24540.4

2726.74

24540.43

秦家庄

21770.85

17535.8

4235.05

19593.77

潞  城

42863.7

30446.9

12416.8

38577.33

夺  火

11752.14

7758.4

3993.74

10576.93

马圪当

11301.1

5447.5

5853.6

10170.99

古  郊

11338.81

7713.7

3625.11

10204.93

六  泉

11514.23

4626.8

6887.43

10362.81

合  计

342024.48

260848.2

81176.28

307822.03


 

 

 

 

 

 

 

 

 

 

 

 

 

 

 

 

 

 

抄送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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