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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2019年农田残膜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4    作者:   来源:县政府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陵政办发〔201943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2019农田残膜治理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2019农田残膜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5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2019年农田残膜治理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护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晋城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力推进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通知》(晋市农居组发〔2019〕1号)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和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环发〔2019〕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农田残膜集中治理,是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县覆膜种植面积7万亩,年膜使用量200多吨,年产生农田残膜约130多吨,由此引发的农田残膜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回收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农户自觉捡拾意识较低,难以有效回收,经过多年积累,不仅污染农民生产生活的环境,而且影响村容村貌,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强农田残膜回收利用,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提高

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保二治三减四提升”为主要目标,以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为引领,按照“政府倡导、企业带动、网点回收、群众参与”的思路,以主要覆膜地区为治理重点,以回收利用、减量使用传统地膜和推广应用安全可控替代产品为主要治理方式,全力打好农田残膜回收利用攻坚战,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农业环境治理体系,2019年全县农田残膜回收率力争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农民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参与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农村农田残膜乱弃乱扔现象基本杜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三、实施地点

全县有地膜覆盖的所有区域。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发动

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各乡镇要对农田残膜治理进行重点宣传,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标语横幅、电视滚动字幕提醒、宣传车巡回宣讲、广播告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举办由乡镇农科站、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单位参加的培训班,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对“白色污染”危害性进行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农田残膜污染危害长远性、严重性的认识,努力培养农民群众积极处理农田残膜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对农田残膜回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源头管控

结合全县农资打假活动,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非标地膜的执法力度,严格地膜标准执行,禁止非标地膜在市场上流通,从源头上杜绝非标地膜进入农资市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地膜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标地膜的销售。 

(三)强化回收体系建设

按照辐射面广、方便收购、便利群众的原则,建立陵川县农田残膜回收服务体系。

1.新建县级综合收储站1个。根据地理位置和现有固定场所及设备情况,按照收储便捷的原则,依托陵川县田田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一座具有一定规模收储能力的县级收储站,实体收储、处置一体化综合服务。

2.全县布设专业回收网点4个。崇文、平城、潞城、六泉4个地膜用量较大的乡镇可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种植大户等各建立1个专业回收网点,严格控制回收质量,负责收购农户清除泥土和杂物后的农田残膜,交到县级农田残膜收储站进行再次分拣及处置。县级农田残膜收储站将处置后的残膜送至塑料加工企业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3.广泛吸纳各村责任心强、能够胜任回收工作的农民到服务体系中来。在全县地膜推广运用重点村确立村级宣传组织及收购联络员,宣传贯彻新型膜使用标准和回收的有关政策并开展回收。

县级综合收储站和专业回收网点建设要达到十有标准:有固定堆放场地、有专门人员、有完善制度、有明确标识标牌、有辐射区域、有拉运车辆(每个回收网点应配备1-3台流动回收机动车辆)、有计量设备、有消防设施、有台账、有考核标准。网点建成后,有专业回收网点的乡镇要和本乡镇网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开展回收工作,没有专业回收网点的乡镇,可依托临近的专业回收网点,也可依靠县级综合收储站开展回收工作。网点回收时要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进行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积极引导膜使用农户加强农田残膜捡拾。各网点要扩大回收服务半径,侧重流动回收方式,延伸回收服务触角,疏通农田残膜回收通道,消灭收购盲区,做到应收尽收,不留死角。

(四)生物可降解农膜及地膜减量增效试验示范

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生物可降解农膜试验示范示范推广一膜用等技术,加强粮菜轮作等轮作倒茬制度探索

农田残膜回收质量标准

回收的农田残膜要将膜内杂草、根茬、秸秆、泥土和其他杂物去除干净,并不带水分,清洁度达到90%以上。

五、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2019年度资金概算120万元,市、县各补助50万元,旱作节水农业与地膜减量增效技术推广项目残膜回收试点补助资金20万元

六、支持环节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

陵川县田田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全县布设的4个专业回收网点。

(二)补助环节及标准

1.回收农田残膜补助31.44万元专对县级综合收储站和专业回收网点进行补助2019年全县回收量约78.6由乡镇和专业回收网点统筹组织农户回收农田残膜,并严格农田残膜回收标准,以质分级论价进行收购,对于不达标准的农田残膜,各收购网点要及时清除杂草、秸秆和泥土等杂物晾干,确保农田残膜清洁度达到90%以上后方可交到县级综合收储站具体质量和数量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级综合收储站、乡镇具体负责人和专业回收网点共同确认按照每公斤农田残膜补助4元的标准支付农田残膜回收款。

2.专业回收网点补助17万元。一是专业回收网点建设补助,4个回收网点建设补助,每个补助3万元,总共补助12万元,使网点达到要求的十有标准。二是网点开展回收补助,有专业回收网点的乡镇,按照收购量每吨按400元给予补助,没有专业回收网点的乡镇,按照收购量每吨按500元给予补助,统筹解决组织、宣传、回收、转运、档案管理等费用,共计 5 万元。

3.县级综合收储站建设补助20万元。用于场地建设、搭建堆放棚、农田残膜前期处理、分类堆放、购置打捆机、购置运输车辆、农田残膜装卸和农田残膜转运等费用。

4.超回收目标任务补助40万元。用于回收中,各乡镇完成的收购量大于目标任务量。这项补助资金如未用完,结余至下一年度开展回收工作;如已用完,收购的农田残膜到下一年度进行结算。

5.生物可降解农膜及地膜减量增效试验示范资金约4.56万元。

6.奖励资金0.5万元。用于在回收中,成绩突出的人员。

7.项目工作经费6.5万元。用于差旅、现场观摩、培训、资料印制、宣传发动、交通补助、档案制作、审计验收等费用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从2019年9月5日开始,至2020年10月31日结束。

2019年95—2020年5月30日为项目实施阶段,其中:2019年9—2019年10月份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规划和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4月份全面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项目建设工作任务,做好收购、督查等工作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0月开展生物可降解农膜及地膜减量增效试验示范;2020年5月完善农田残膜回收项目档案,做好总结工作阶段。

2020年10月底前做好生物可降解农膜及地膜减量增效试验示范总结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农田残膜回收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农田残膜治理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牵头抓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各人民政府是农田残膜回收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农田残膜回收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要求设立回收站、回收点,责成专人或农科站帮助做好废弃地膜登记、造册、回收工作,咨询服务,核实废弃地膜数量,杜绝虚报、假报等。

(二)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回收力度。农田残膜回收利用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农田残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乡镇要把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开展义务劳动,捡拾公路两侧、田间地头、河道两岸、村组巷道、乡镇结合部等区域的农田残膜,进行“白色污染”集中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杜绝厚度小于0.01

毫米的非标膜流入农资市场,加大农资市场检查力度,禁止销售非标膜。

(三)加强收购管理,确保任务完成。各乡镇要督促各收购网点充分利用好补助资金,租用或购置运输工具,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用“先集中后分散”的方法,分区域逐村、逐地块开展农田残膜的回收。要配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记录回收网点向农田残膜回收县级收储站交售农田残膜的数量,督促各村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及时做好田间地头捡拾农田残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户将捡拾的农田残膜交售到回收网点,严禁焚烧、填埋,甚至直接丢弃,确保在下年播种前,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均看不见残膜,彻底杜绝“白色污染”。

(四)严格督查考核,保证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农田残膜回收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县、乡、村考核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白色污染”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公开曝光,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完不成任务的网点,责令主管乡镇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对拒不进行农田残膜捡拾或者阻碍农田残膜捡拾工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个人,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废弃地膜回收工作中来。

 

附件:1.陵川县农田残膜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陵川县2019年农田残膜回收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陵川县农田残膜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抓好全县农田残膜治理试点工作,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农田残膜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赵永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秦永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国斌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秦艳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鲍永庆    县发改局局长

张陵芳    县财政局局长

王海军    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局长

武蛟龙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秦竹青    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申开明    崇文镇政府镇长

秦晋亚    礼义镇政府镇长

毕东风    附城镇政府镇长

      平城镇政府镇长

何丽萍    西河底镇政府镇长

赵国锋    杨村镇政府镇长

史国庆    秦家庄乡政府乡长

常明吉    潞城镇政府镇长

王鹏霄    夺火乡政府乡长

      马圪当乡政府乡长

秦晓勇    古郊乡政府乡长

李中华    六泉乡政府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董国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田残膜治理试点的日常工作。

 

 

 

 

 

 

 

 

 

 

 

 

附件2

陵川县2019年农田残膜回收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名称

覆膜面积
(万亩)

一膜两用面积(万亩)

农田残膜
全部回收量(吨)

2019年农田残膜回收量

(60%回收率)(吨)

 

合  计

7.05

0.5

131

78.6

1

崇文镇

1.8

0

36

21.6

2

礼义镇

0.03

0

0.6

0.36

3

附城镇

0.01

0

0.2

0.12

4

平城镇

2.04

0.5

30.8

18.48

5

西河底镇

0.04

0

0.8

0.48

6

杨村镇

0.02

0

0.4

0.24

7

秦家庄乡

0.3

0

6

3.6

8

潞城镇

1.58

0

31.6

18.96

9

夺火乡

0.03

0

0.6

0.36

10

马圪当乡

0.3

0

6

3.6

11

古郊乡

0.3

0

6

3.6

12

六泉乡

0.6

0

12

7.2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法院,

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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