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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医保待遇又又又提高!

发布日期:2023-11-16    作者:   来源:晋城医保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好消息,参保居民门诊统筹保障水平又提高了,待遇覆盖范围更广。

2024年起,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50元提高至300元,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将待遇享受定点机构范围扩大至各级医疗机构。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在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比如晋城市人民医院、晋城大医院、晋城市妇幼院)起付标准为8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甚至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行直接结算。也就是说,参保居民在异地门诊看病也可以享受居民门诊统筹报销了。

下一步,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优化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加强医疗服务保障,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待遇享受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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