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依法信访意识、规范信访秩序,在《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镇综治中心同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法治化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信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一、集中宣传,普及信访条例
通过搭建集中宣传点、设置信访政策咨询台、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化身“宣传员”,为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内容,包括信访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群众的权利与义务等,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依法信访与违法信访的界限及后果。同时,向群众发放精心编印的宣传手册、折页、《信访工作条例》等资料,累计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
二、入户宣传,传递法规知识
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各包村干部、网格员深入各村开展入户宣传。每到一户,工作人员都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信访条例知识,了解群众诉求,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针对老年群体、文化程度较低的村民,工作人员耐心举例说明,确保宣传内容听得懂、记得住。此外,工作人员还主动收集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民意反馈渠道。
此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率,增强了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意识,为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潞城镇将持续深化信访法规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