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
近期,陵川县司法局马圪当司法所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的原则,结合当前护林防火工作,组织2名社区矫正对象作为志愿者前往马圪当乡甘河护林防火卡口对过往登记车辆发放护林防火宣传资料。利用学生中午放学时间,集中为武家湾小学的学生发放护林防火宣传资料,积极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通过组织此次公益活动,一方面可以使社区矫正对象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另一方面可以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最终达到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回归社会,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