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0-24 县政府


 

 

陵政办发〔201910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26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2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922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任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一枚印章管审批”新模式,围绕我县“六地四转、三区十园”方向,以全面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以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为导向,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构建科学、高效、公开、公正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确保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为新时代全力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奠定坚实基础。

(二)改革内容。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审批制度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房屋建筑和配套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除外),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实现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20196月底前,形成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建立“多规合一”统筹项目实施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应用,做好与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10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和管理流程,力争把审批时间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2019 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6月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通过探索和践行审批管理新方式,实现“审管分离、审管衔接、审管互动”。

(一)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1.推行体制创新和“互联网+”融合。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审批服务的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重点,依托晋城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做好我县信息推送平台的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创新审批方式。今年6月底前,政府投资项目推行模拟审批模式,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尚未取得土地手续前即可启动模拟审批程序,出具模拟审批文件,待土地手续完善后,将模拟审批文件转换为正式审批文件。

创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探索将承诺制改革试点由备案类向核准类拓展,社会投资核准类、一般性工业项目类中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在办理核准审批时,不再审查前置要件,由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并上传相关资料后,便可履行核准手续。

优化项目联审机制,实现审批流程全融合。工程建设项目在取得立项批复后,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等后置审批事项进行联批联审。对上一审批环节形成的资料信息,下一环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规范中介服务行为。2019年年底前,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有效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快项目单位对中介机构的选择时间,制定中介服务时限清单,约束和规范中介单位出具和修改报告的时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 统一审批流程

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落实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办理标准流程图(简称“一图通办”),按照“一图通办”的“六统一”原则,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

4.精简审批环节。取消审批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及审批涉及中介事项;取消施工许可证核发法定前置条件之外的其他条件。

合并审批事项,按照“一图通办”标准,在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已合并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合并事项。

调整审批时序,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供水、燃气、热力、供电、排水、通信等报装办理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由相关部门在今年6月底前按照“六最”原则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规范审批事项。今年6月底前,按照“一图通办”清单总体要求,结合地方法规明确的审批事项,制定审批事项清单,提出需要进一步取消、合并的审批事项目录,完善响应配套制度,报陵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明确审批阶段。审批流程明确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开工报告批准)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节能、消防、人防、气象、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按照“一图通办”流程纳入相关阶段办理。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四个审批阶段牵头负总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和我县拟定出台的《陵川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完成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我县“一图通办”确定四类工程建设项目,分别为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 、一般性工业项目类,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简化各类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建设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合并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本阶段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112 号),深入推进施工图“多审合一”和数字化审查,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实行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强化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执业人员终身负责制,强化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6月底前,出台施工图审查改革相关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9.实行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通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今年6月底前,出台“测验合一”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10.扩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范围。今年 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清单及管理办法,将文物调查勘探等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健全“标准地”出让制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11.建立区域评估制度。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深化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含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区域评估,增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事项。政府有关部门按审批权限组织区域评估,费用由同级财政支付。有关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今年6月底前,制定各类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12.拓展告知承诺制。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部分前置条件中的建设资金落实、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今年6月底前,制定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完善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13.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滞纳金、罚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统一收费标准,实行一张清单收费管理。今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将收费事项清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14.推进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应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系统主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一网申报、在线并联审批、跟踪督办、技术审查等中介服务管理、市政公用服务管理、信用信息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计分析、数据档案管理等十项功能,对上与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平行与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县政府在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上给予资金保障。6 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15. 一张蓝图  统筹项目实施。以城市发展战略为指导,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空间控制线,建立“一张蓝图”协同策划项目生成机制,实现线上运行。实现“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实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16.“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统一出件”机制,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和代办等业务,实现“一个窗口”集成服务。今年6月底前,制定“一个窗口”的工作规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7.“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建立完善四个审批阶段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公开“一图通办”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本阶段各项审批。建设单位在审批管理系统首次提交申请时获得项目专属二维码,可下载打印为项目量身定制的申请表单,上传项目申报材料,全程查询审批信息。建设单位只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业务部门按照响应的监管权限共享申报材料和审批信息。(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8.“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8月底前,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配套制度,包括牵头部门负责制、审批协调机制、跟踪督办制度等。压茬推进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统一监管方式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承诺的,要及时通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响应责任。6月底前,修订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2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晋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好信用信息相关工作。深入落实国家“红黑名单”和联合奖惩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以企业项目审批和建设承诺书为载体,将承诺事项纳入信用体系,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和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加强曝光和公示,健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部门工作按时保质落实到位。总结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二者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合力。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改革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向县领导小组汇报。

(二)加强培训和工作联系。县直有关单位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政策解读和辅导,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全面落实。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第三方专项评估。

(三)严格督促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进行专项考核。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政府予以督办。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坚决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陵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陵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要任务分解

 

 

 

 

 

附件 1

 

陵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决定改革工作中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陵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本文中简称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晓雷  县长

副组长:张文翠  副县长

  : 秦永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郑建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郑建华(兼)

 

 

 

 

 

 

 

 

 

 

 

 

 

 

 

 

 

 

 

 

 

 

送:市行政审批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

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