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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10-24 县政府


 

陵政办发〔 2019 〕21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公路超限检测站点:

  《2019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六地四转、三区十园”发展战略,继续按照“抓综治、保畅通,保安全、为人民”的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坚持抓好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两个关键环节,以督查考评、科技治超、联合执法、源头核查为抓手,以规范执法、制度建设、舆论宣传、督导稽查为保障,全面完善治超长效机制,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因超限超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县治超工作总体平稳,为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建设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治超工作是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服务性工作。当前,正处于全面深化行政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正处于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阶段,随着部门职能转变、调整,治超执法出现部分空档区。加之我县毗连河南辉县、新乡等地,由于周边地区对石灰岩的需求旺盛,导致石灰岩企业进入高峰生产时期,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隐患很大,治超形势十分严峻。所以,各相关治超成员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和分析研判当前治超形势,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的基本原则,勇于担当,敢于碰硬,迎难而上,采取超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将超限超载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治超成员单位要以巩固提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为契机,实现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治超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治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根据领导分工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领导组织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确保治超工作的延续性。要切实按照“管理无缝隙、责任网格化”要求,将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环节的监管责任明确到人,真正形成权责对应、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超监管网络。

  二、突出综合治理,巩固提升实效

  治超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调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监管力量,从源头、路面、站点等多环节实施综合治理。

  (一)源头严格管控。县治超办要对县域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从事煤、铁、石料、建材等生产运输的企业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要通过进驻、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县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实施监管,与其签订规范装载协议,督促源头单位全面履行源头治超义务,落实货运单制度,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从源头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未公示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对非法收购、销售、存储煤、沙(土)、矸石(石料)等场所,按照环保网格化管理要求,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坚决予以取缔,消除超限超载源头隐患。县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注册管理”、“许可管理”、“行业管理”等职责,对相关源头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对未注册、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装载(配载)的非法源头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二)路面有效治理。针对我县县乡公路路网纵横交错特点,特别是随着太行一号公路建设并投入运营,原有的固定检测站点布局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有的路网管控需求,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国标要求,在农村公路入口处或存在绕站隐患的公路路口处,安装限高限宽设施,并设置明显的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阻止非法短途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防止对县乡公路造成损坏。

  (三)站点规范检测。各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的通知》(晋交治超发〔2018〕122号)文件要求,开展驻站联合执法,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进站检测,并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磅单单独实施处罚记分。未实施驻站联合执法的超限检测站,发现违法车辆后,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并移交违法视频、证据、资料及认定材料,公安交警部门须在1小时内到站受理案件。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做好站点电子抓拍系统的图像审核上网工作,对遮挡号牌、闯卡逃逸的货运车辆予以处罚。公路管理机构要做好站点电子抓拍系统的设施、设备、线路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各公路超限检测站应进一步规范检测流程,严格执行24小时不间断对过往重载运输车辆检测认定,不得随意关闭系统,不得删改检测数据,对经动态检测超过5%的货运车辆,必须复磅(静态磅)进行确认,对所有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都要使用网络流转平台进行源头倒查。

  (四)路警联合执法。县交通运输、公路、交警部门要抽调专业执法人员,组建专门稽查队伍,制定联合执法方案,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治超执法全程记录、全程留痕。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不定时、不定点,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短途、绕道、绕站行驶逃避检测和闯卡逃逸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形成高压态势,消除治超监管盲区。

  (五)加大教育培训。县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对驾驶证(资格证)申领、换证、考核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加大对货运车辆驾驶员、货运源头(企业)运输相关岗位责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明确货运车辆驾驶员、货运场所经营者在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六)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对治超工作及相关新规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全县治超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宣传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引导道路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运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注和理解治超工作,积极支持并参与治超工作。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治超水平

  (一)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各公路检测站要按照省治超办《关于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的通知》(晋治超办便字〔2018〕54号)文件要求,配备执法台式机、高拍仪、指纹仪和手写板(数字签名)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实现无纸化制作执法文书,此项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源头科技治超。根据省治超办《山西省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方案》(晋治超办字〔2018〕3号)和市治超办、市煤炭局《关于建设煤炭企业源头治超监控平台的通知》(晋市治超办字〔2018〕21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县重点煤炭企业治超信息采集监控功能建设。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协调煤炭企业源头治超监控平台建设和接入县应急管理局监控平台的联网工作,县治超办负责应急管理局监控平台和治超信息平台的网络连接、日常监管和线路维护工作,并按要求接入省、市治超信息指挥系统,实现企业、县、市、省四级联网工作。

  (三)逐步推广非现场执法。县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结合国省、县乡公路路网和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情况,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或隧道入口处、省界及市界单向检测公路超限检测站的逆向车道等处设置车辆检测技术监控设备,积极开展我县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的前期规划建设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广打下基础。

  四、严格督导检查,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抓好治超工作人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治超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红线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治超工作,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治超工作“十不准”“五坚持”“八项制度”规定,做到规范执法、依法治超。

  (二)加强工作效能建设。县治超办要切实发挥好对全县治超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导的工作职责,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主动适应机构改革后新职能新任务新使命要求,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在全县由上而下组建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服从、服务于治超工作大局。

  (三)严格组织责任追究。县政府将持续加大对全县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整治治超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整治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问题突出的部门或单位,对照《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223令),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治超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抄送:市治超办,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