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政发〔2019〕9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陵川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林办生〔2019〕93号)通知精神,为早日实现“清凉古陵、秀美山川”美好愿景,加快“生态建设示范县”建设步伐,改善全县生态宜居环境,提升生活品位和文明程度,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建设示范县”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惠民、强化支撑保障,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
二、总体目标
2019至2020年,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体系要求,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各类申报材料上报工作,统筹推进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基础;2020至2023年,大力实施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森林乡村、森林惠民、森林文化和绿色廊道建设,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者超过国家级标准,并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乡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0%以上;交通干线绿化率达到85%以上;河、库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5%以上;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县城区域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县城建城区建成西溪和菊巘山2处20公顷以上的高标准森林公园;受损弃置地域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全县范围内各乡镇、社区、村庄,按照因地制宜、见缝插绿的原则,全面进行绿化;着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让更多绿色走进城镇、走进村庄。
三、重点工作
(一)增加森林资源总量。要以“城乡绿色全覆盖”为目标,以全县宜林荒山为抓手,抓住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的重要机遇,持之以恒推进造林绿化,努力让更多的森林树木覆盖全县荒山荒坡,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高效、景观优美的高标准林业生态体系,促进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为建设“清凉古陵、秀美山川”增厚底色,在全县营造绿色、生态、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实施荒山绿化2.5万亩,其中,2019年0.4万亩,2020年0.6万亩,2021年1万亩,2022年0.5万亩。(责任单位:林业局)
(二)实施重点区域绿化。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最大程度提升县域生态绿色特征。高标准建设好国家级棋子山森林公园和省级南方红豆杉自然保护区,并设立专门的科普宣传栏;依托菊巘山生态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建设菊巘山森林公园,进一步建设完善西溪生态园、崇安公园、郝经公园和九公山公园等小型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公众游憩地;对河、湖、水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岸线自然化率达85%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5%以上;对县城附近的山岭、荒地、空闲地和县城交通主干道,按照乔灌草立体绿化模式,形成独具特色的绿色生态体系,实施环县城绿化0.16万亩,其中2020年0.06万亩,2021年0.1万亩。(责任单位:林业局 住建局 城管执法队 水务局)
(三)推进单位庭院绿化。切实抓好森林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小区、进庭院的绿化工作。精心组织、搞好绿化,通过拆墙透绿、治脏变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绿量,提高绿化率,使县城建成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厂矿企业加强绿化,打造更多的花园式工厂和矿区。积极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评比活动,引导居民绿化庭院,使庭院绿化比例达到70%以上,全力推进社区绿化,全方位增加绿量。(责任单位: 工信局 教育局 县直各单位 崇文镇)
(四)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标准,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依托我省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结合乡村振兴、小城镇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和历史文化名村建设等工作,整合省、市、县各级资金,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要求,着力推进乡村森林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积极响应、号召各村干部,充分利用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空闲地全部植树绿化、美化,每村建成不少于一处能满足村民活动的小公园或公共休闲绿地;对新修、改造进村路进行绿化、美化,切实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乡村文明程度,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实施村庄绿化150个,其中2019年20个,2020年40个,2021年40个,2022年50个。(责任单位:林业局 各乡镇)
(五)打造绿色廊道。以太行一号风景道为抓手,按照因地制宜、因形就景的原则,采用常规绿化和景观绿化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抓好太行一号风景道、高陵高速和国省道公路两侧景观林带建设,不断提高公路绿化景观效果;对县道和乡村公路也要全面进行绿化,按照乡土树种优先的原则,种植国槐、旱柳、毛白杨、侧柏、桧柏等绿化树种,并严格制定控制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和大树移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确保绿色廊道绿化率达到85%以上。完成通道绿化150公里,其中2019年22公里,2020年40公里,2021年48公里,2022年40公里。 (责任单位:林业局 交通局 各乡镇)
(六)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在坚持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前提下,以县城为中心,辐射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支持发展森林生态景观、景点,自然保护区科普基地、康养中心等新业态;在打造新景点的同时,还要持续加强对王莽岭、黄围山、凤凰欢乐谷、上云台和棋子山森林公园等景区的开发力度,采取有效手段保护旅游景点森林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规章制度,使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有序利用,努力发展壮大森林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彰显生态休闲旅游特色。(责任单位:林业局 文旅局)
(七)积极弘扬生态文化。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历史和人文资源优势,将生态文化与优秀地域文化有机融合,以人文文化促进生态文化发展。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强化生态科技普及。进一步建立健全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长效机制,不断拓宽植树方式,增加尽职形式,切实提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尽责率,广泛开展城市绿地和古树名木等树木认种、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强化保护古树名木,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登记、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大力开展“五四”林、结婚林、成长林、“三八”林、“祭祀”林等各类纪念林植树活动,使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绿委办 团县委 妇联 民政局 文明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起步阶段(2019年)。成立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森办),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陵川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召开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动员大会,按照《陵川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创建攻坚阶段(2020—2022年)。立足打造县城“绿化群”“林荫网”,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建设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美丽陵川。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森林乡村、森林惠民、森林文化和绿色廊道建设。县创森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在继续推进创建工作的同时,按照创建标准,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前阶段的创建工作逐项进行自查和总结,查疏堵漏,强化整改。在进一步巩固创建水平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进行全面核查,迎接国家级考核验收,力争2023年底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振兴陵川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县域品位和文明程度的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创森办全面负责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创建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 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做到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管理有序,突出重点。
(三)齐抓共创,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县财政局要加大县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广辟渠道,创新模式,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不断增加创森投入,确保创建任务按期完成。县创森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最广泛地吸引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以“清凉古陵、秀美山川”为基石,以建设“生态建设示范县”为目标,大力宣传我县在绿色生态方面取得的成效。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采取各种宣传措施,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和意义,在全县营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调动全县人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力争达到90%以上。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委,县人大常委会,
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