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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6-05 县政府


 

陵政发2019〕7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主线,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和建立灾害事故防范救援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为目标,围绕县委“六地四转、三区十园”总体布局,突出县政府“一个引擎,五大重点”,坚持生命至上,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宣传教育,努力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持续巩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逐条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落实,抓住“少数”这个关键,深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和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任务清单,实行照单履职、照单问责,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是继续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不断提高隐患自查自改本领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督查已挂牌企业挂牌责任人的履职尽责情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四是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设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车间、班组、乡村、社区在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方面作用,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确保落实责任无死角、无例外。

(二)深化专项整治。

煤矿:落实顶板管理规定,严格规范顶板技术管理,严格支护材料把关,严格施工管理和顶板监测监控。继续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隔离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非煤矿山: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边坡治理及辅助运输管理,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

危险化学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制。

冶金工贸: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确认和专项检查、煤气和煤层气专项整治等行动。

道路交通:推进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对桥梁防撞护栏进行排查加固;继续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70%;对高速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联合排查整改;继续开展“货车靠右行”“大车贴壁进洞”等专项整治。

建筑施工:把防坍塌、防坠落作为重点,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照方案施工等问题。

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商业综合体和文物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督促养老机构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特种设备、旅游景区、森林防火、水利防汛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三)严格执法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基础条件一般的,实行计划检查、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对条件差、问题多、风险高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作为重点,增加执法检查频次;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四)从严打非治违。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反“三违”活动,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深刻剖析事故原因,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近3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要严格执行“四个清单”制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严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夯实筑牢防控体系

(五)重点突出危险源监控。在全县范围开展较大以上危险源辨识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到的危险因素,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台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明确监控措施、责任人、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每季度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较大危险源排查、建档、整改和监管等情况。

(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达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

(七)加大落实“双重”预防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全部构建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已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要定期检查评估“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及时完善工作制度,改进运行方式,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发挥作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巩固已经开展注册登录隐患排查信息化平台的95家企业,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继续扩大覆盖面,2019年底企业数在去年的基础上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任务。

(八)持续深抓专项检查全覆盖。一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要全覆盖;二是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要全覆盖;三是继续开展冶金工贸行业高温液态熔融金属吊运、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液氨制冷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企业要全覆盖;四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理,重点场所要全覆盖;五是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老旧桥梁、隧道的隐患排查,重点路段要全覆盖;六是严格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重点项目要全覆盖;七是“两节两会”、高温雨季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全覆盖。对查处的问题和隐患,监督相关责任单位逐条整改落实;一时不能整改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管控,防止发生事故。

(九)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本着急用先改、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所承担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对标对表倒排工期,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总量的80%。着力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建设,落实人员、经费、执法和应急车辆等配备标准。着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按照国家《关于推动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动城市安全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在产业园区、商贸服务、中小微企业全面实施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解决企业专业力量薄弱的问题;在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功能,提升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各乡镇各部门都要落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三、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整合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民政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系统,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的应急值班指挥体系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划分部门事权,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

(十一)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在机构改革中要配齐配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根据职能划转,充实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人员;乡村要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力量,配齐安全员。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边组建边应急,快速完成“三定”方案编制,完成所有机构和人员转隶,完成监管执法人员调整配备。

(十二)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以煤矿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陵川消防大队为突击力量,以全县民兵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形成编组相对独立、任务各有侧重、行动相互支援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教育训练力度,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做到一专多能,全力建设纪律严明、铁令如山的过硬队伍。要优化专业队伍布局,积极推进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十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尽快制定修订适全县区域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修订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和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并编制成方便实用的手册,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十四)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重点企业、应急机构、应急专家、应急物资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等信息进行普查,建立完善信息库。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生产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实用性强的救援装备,重点配备救援和通信指挥车辆以及侦测搜寻机器人、无人机、救援防护等装备器材。

(十五)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水利防汛、森林防火、地震、桥涵隧道、城市内涝等10项事故灾难类和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的高效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装备配备的实用性和应急队伍的协同性,确保应急救援队伍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六)统筹灾害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落实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九项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山西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级减灾中心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灾减灾科普等五大工程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远离灾害威胁。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县政府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县政府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

(十七)统筹综合减灾。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制定出台《陵川县应急物资联动保障工作意见》,健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灾害救助体系,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排查,进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治、监控、防范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根据灾情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下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十八)统筹综合防灾。

森林防火方面。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山。认真抓好“五清”(清坟头、清林边、清地边、清路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强化网格化巡查及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防火源头防控责任体系。加强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确保做到预防扎实、组织高效,快速集结、有效扑救。

防汛方面。对全县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体检,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止于未发;及时会商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引导城乡群众及时有效防范应对重大灾害;提前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和群众防汛队伍,细化防灾、抢险、撤离、救援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物资资金保障和医疗、电力、特种设备等专业队伍储备。

地质灾害方面。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联合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机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排查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等已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灾害方面。建立组织有力、决策科学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构建反应灵敏的地震速报信息平台,为科学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十九)加强预警预报。建立应急、气象、水务、地震、自然资源、林业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进一步推进气象观测站、洪水预报站、地震监测站、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林火远程监控点建设工作。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率。

五、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建设

(二十)大力推动基层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公共安全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管理工程和安全监管设备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保障应急救援和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工作、装备等费用。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弥补历史欠账,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财政、审计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升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二十一)不断强化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国有企业都要带头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深入开展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县融媒体中心、信息中心等主流媒体要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固定栏目,强化舆论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活动,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十二)着力提高基本技能。坚持县委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举办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组织脱产培训、集中轮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和企业岗前培训,突出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内容,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加大应急能力培训演练工作,积极参加消防安全互动体验、有限空间安全互动体验、危险化学品安全互动体验活动。增强提升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和防火防震等应急逃生演练,在驾驶员培训学校和学生军训中开展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共识。

(二十三)做好改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性,要高度关注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转隶过程中安全生产与机构改革两抓手、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无缝对接、高效运转。坚决杜绝“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要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继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十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监管单位要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与检查方法、内容、频次等具体要求,持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