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健康建设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增强健康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根据《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陵川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陵政发〔2024〕12号)要求,拟公开征集陵川县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陵川县(含周边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作风严谨,清正廉洁,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踏实地履行职责。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能够快速熟悉掌握健康影响评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工作程序。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自愿参加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能自觉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和纪律、认真履行专家职能。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承担现场勘察、专家评审、业务指导等工作任务。
5.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审专家已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爱卫中心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评审专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二)专业条件
1.卫生健康类专家
(1)长期从事卫生健康领域工作,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在行业、部门内有一定影响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专门从事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教学或科研的专家学者,且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非卫生健康类专家
(1)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教育、自然生态、建设、水利、农业、应急、市场监管、体育、医保等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员,在行业、系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5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申报方式
采取定向邀请、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循“统一条件、报审结合、择优聘用、公开公正”的原则。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采用定向邀请方式;采取单位(见附件1)推荐方式申报的,具体推荐名额为:卫生健康类专家3—6人,非卫生健康类专家2—3人。申报材料和要求如下:
(一)所有申报的专家均需填写《陵川县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申请表》(附件2),签署《陵川县健康影响评价专家承诺书》(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同意盖章,同时配套提供身份证、职务/职称证书、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等材料。
(二)以有关单位推荐方式申报的,由有关单位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陵川县健康影响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后统一报送。
(三)上述全部材料以PDF彩色扫描件形式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县爱卫中心。
(四)县爱卫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和遴选,经综合审定后确定专家库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四、专家管理
征集活动截止后,县爱卫会将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纳入陵川县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成员,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
(一)接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给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并对所出具的意见负责。
(三)按要求参加讨论交流会、业务培训及承担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专家相关个人和工作情况变动时应及时联系更改。
(五)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和调整。
附件:附件.doc
陵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陵川县爱卫中心 李祥;电话:0356-6207528;邮箱:lcxawb6204868@163.com;地址:陵川县状元路北端卫体局楼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