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市民: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县对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公共经营收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公开征集受理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7月至12月。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住宅小区。
三、整治内容
(一)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物业服务企业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
(二)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利用小区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未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公共收益。
(三)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将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四、举报电话
陵川县住建局:0356—6207152 0356—6207159
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