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陵川县行政机关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求助、咨询。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视情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及时向市政府提供有关信息。
二、"领导信箱"受理范围1、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对涉及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3、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实际困难的求助;
4、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
三、写信人须知事项1、反映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一事一反映;
2、为方便与您联系,更好的解决问题,请您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